一二三公只为耗时不出方案

  • 邻友
  • 2019-01-06 17:18:05
一二三公只为耗时不出方案
各承租人与产权人签订的售房协议是有效法律凭据,如有差错双方可直接协商修改。本是正道正理。
征收办却把大家的协议抄来公示面积(一公),既无法律要求,又无法律效力,毫无意义。只有拨弄拆迁户间争议之嫌。还好群众顾大局,未纠缠任何问题,未提供拖时不出方案的借口。可征收办还是为拖时又做了二次公示,拖至近年底就是不出方案。
后又好像是第三公示,说这是根据国务院令590号第二十四条和北京市19号文第一条第三款,公示未登记房屋调查情况。查原文是要求对未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请问征收办你认定和处理了吗?还规定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批准期的临时建筑,应给予补偿,对违法建筑和超批准期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这些你都执行了吗?此外两文件都无任何要求公示的一个字呀!怎好都拿来做三公根据呢?简直为拖时不出方案,曲解上级文件不择手段了!






共7条评论
让他们嘀咕去吧,管他违建不违建的,多出来的面积也给不到咱们手里,十街坊那里还盖新楼呢,让他们折腾去吧。赶紧出政策,赶紧拆赶紧搬进新房才是咱们关心的。
2019-01-06 19:04回复 3
如果 ,真是这个目的,你有好办法吗?没有,就当没发生过。
但,如果,拖着迟迟不出方案,那它妈的,就不客气了。{:1_311:}
2019-01-06 19:56回复 2
谁说也没用,还是得看实际发生的。经过这十几年被晃点的经历,得出的结论就是上边的话只能相信一半。希望这次能完全实现。
2019-01-07 14:28回复 1
在酒拆这个问题上,为人民服务就是一句空话。
2019-01-07 08:54回复 0
网友的帖子:"三公"只为耗时,不出方案.--------读后有感.

一,深感酒拆项目,久拖不决,方案难产.这水深处,自有小民百姓所不知的东西存在.

二,草民我无知也罢,省得操心.古人说,"不识不知,顺帝之则",无奈何啊,听天由命吧,谢谢啦.
2019-01-07 09:55回复 0
一月二号朝阳区委书记说酒仙桥和甜水园危改要稳步推进。
2019-01-07 13:10回复 0
不是积极、不是加快、是稳字当头{:1_312:}
2019-01-07 13:51回复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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