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季,“打点费”“培训费”等就业骗局需警惕


新京报 昨天 12:40
新京报讯(记者 刘洋)今日(7月11日)上午,北京市三中院通报近五年来辖区内涉及高校毕业生就业诈骗案件情况。据介绍,该院审理涉招生录取诈骗案共22件。犯罪分子利用毕业生急切找工作的心理,通常设“交纳培训费”“疏通关系费”等进行诈骗。
发布会现场。新京报记者 刘洋 摄
5人假扮“剧组”人员 谎称送红包可多拍戏
上午,三中院通报了多起关于就业诈骗的典型案例。
据介绍,2017年11月,司先生在某网站找工作并留下个人信息,之后接到自称为某文化娱乐公司人事部的电话,对方表示公司为某影视基地招聘拍摄助理、导演助理、道具场工等,通知司先生面试。
司先生面试后当场签订合同,并按照对方要求交纳前三个月伙食费共4500 元,之后被带到北京房山一院落。一名自称是“谷老师”的负责人表示,现在是淡季,很少有剧组拍戏,让司先生先交2400 元住宿费,并收走司先生之前签订的合同,称之后会与住宿费一并返还。
与司先生类似,张先生花了3万余元进入该院落。当时有一名“闫主任”说,如果想要在更多剧组出镜,则需给红包。张先生听后,给多位“导演”送了现金和中华烟,之后被带到某地做了14天群演。
一个月后,司先生没有收到任何返还的合同和相关费用,张先生也没有收到群演工资,当他们再次联系对方时,发现手机均已关机。
经查明,以上文化娱乐公司工作人员及剧组人员,均为刘某等人假扮。他们以为影视公司招聘化妆助理、导演助理等工作人员为名,在网上发布虚假招聘信息,骗取被害人支付证件、食宿、保密费、领导好处费等相关费用,并以合同需要更改等为名将被害人与其签订的合同收走、撕毁,实际上根本不能安排被害人到承诺的工作岗位。法院审理查明,在2017年10月至12月期间,刘某等人诈骗14起,共计人民币21万余元。刘某等5人犯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到三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相应罚金。
诈骗多借助于网络 毕业生需警惕不正规招工
经统计,自2013年7月29日至2019年6月30日,北京市三中院及辖区法院审理的涉招工录取诈骗案件共22件。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是针对高校毕业生骗取费用类诈骗;二是针对高校毕业生及家长的特殊职业推荐类诈骗,即不法分子会谎称有内部渠道帮助应聘者入职到公务员系统、国企、航空公司、银行或者其他入职门槛较高的行业,以此为由要求应聘者及其家长支付“活动费”“打点费”。有的不法分子为取得被害人信任,会写下欠条,表示如果操作不成功便会退钱,实则将钱款挥霍,无力偿还。有的则以各种理由推脱后,直接卷款失联。
三中院介绍,除了发放纸质招聘材料,犯罪分子更多通过分类信息网站,甚至社交平台、购物平台发布虚假招聘信息。他们利用热门网络平台的客户流量和高校学生的搜索习惯,借助微信朋友圈、微博私信、评论区等,对被害人进行“一对多”的广泛宣传和“一对一”的精准宣传,吸引高校学生关注。
其次,犯罪分子往往预先设置一些门槛较低的职位,招聘要求较为含糊、笼统,对应聘者学历、工作经历、资格证件等没有硬性要求。就此利用高校毕业生急于实现经济独立的心理以及对工作强度的担忧,夸大职业前景,许诺高额回报,承诺低工作强度。很多家长和高校老师也被欺骗。
法院表示,此类诈骗的招聘方式并不正规,一般不设置笔试、面试等招聘环节。即使设置考试环节,一般考试内容、地点、考官也具有随意性,录用后亦未签署劳动合同或办理其他入职手续。毕业生若发现不正规的招录情况,可拒绝提前交纳资金。
校对 危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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