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问题

这点事到酒仙桥这就干了一年多。而且毫无进展。一年了。该签的都签了。改不签的还是没有签。

共10条评论
就没想拆,多说没用。
2019-11-20 13:15回复 2
就是的,给谁都是这么多钱,自己家里分去,不行就收回,就别装大尾巴狼了,新楼盖好三年了不让住,真够孙子的。
2019-11-20 12:03回复 1
你发的这个一二条明显矛盾,一说由符合承租条件的选出一人当新承租人(即户籍在此、他处无房、与原承租人共同居住),二条说由继承人推出新承租人。这两条是矛盾的,但是第一条是正确的,就是对应的206文件,第二条没有任何法律文件相对应,只有私产也就是有大红本的才适用第二条,我们这里不适用,望坛、永安里、甜水园等所有棚户区拆迁涉及公房的走的都是第一条方法,毕竟第二条对于公房来说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2019-11-20 10:25回复 0
什么跟什么呀。这个是人家甜水园棚改所用的方法。说白了就是您家里在乱人家不管。您能选出一个承租人的您就选。您选不出来您也别在这耽误别人。人家该给补偿还给。您不是选不出来么。那您家有几个候选承租人。人家给你一个人一份平均分。谁也别打架。这个跟和不和法的没有一毛钱关系。噢。您这选不出来人家的事还别干了?所有拆迁居民和建设单位都等着您是么?
2019-11-20 11:51回复 0
您家有几口人。您住的哪。您户口在哪儿。跟这些事都没有关系。人家也不管。人家也不是居委会查户口的。您只要是合法继承人就完了。
2019-11-20 11:58回复 0
建议您看下我发的帖子。
邻友1581Fk516pB: 您家有几口人。您住的哪。您户口在哪儿。跟这些事都没有关系。人家也不管。人家也不是居委会查户口的。您只 ...
2019-11-20 14:07回复 0
我也看了一下,您发的这个第一个是公房承租人,第二个分拆说的是自有房屋权利人,应该是指的有大红本的。这样就和我发的帖子对应上了,您可以看一下我发的帖子,我刚刚顶上来了
邻友1581Fk516pB: 什么跟什么呀。这个是人家甜水园棚改所用的方法。说白了就是您家里在乱人家不管。您能选出一个承租人的您就 ...
2019-11-20 14:23回复 0
是的。一个是承租人的一个是产权人的。不过这都不重要了。发这个贴子的意思是说。其实这些问题都不难解决。但是酒仙桥明摆着就是成心不办。
酒仙桥老居民了: 我也看了一下,您发的这个第一个是公房承租人,第二个分拆说的是自有房屋权利人,应该是指的有大红本的。这 ...
2019-11-20 14:46回复 0
就是说今年不拆了呗
2019-11-20 13:56回复 0
变更承租人还是找产权单位吧。房改售房其中1条变更承租人执行206文件写的很清楚
2019-11-20 19:27回复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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