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场舞老人故意绊倒儿童”事件:给成都官方的回复

5月21日晚间,偶然看到“广场舞老人故意绊倒儿童”视频的金口娱言,在微博上转发此视频,并@了@平安成都,请警方严查,公布查处结果。


5月22日,众多网友转发此视频,多家媒体跟进报道,此事登上头条热搜和微博热搜,并最终引起成都当地有关部门的重视。5月22日18:54,微博账号@天府新区华阳街道半边街社区公开回应此事:被绊倒儿童郑某没有受伤,5月22日,绊倒儿童的老人杜某委托其儿子、女儿向郑某的父母当面致歉,郑某父母表示谅解。


对此回应,当地官方机构予以转发,多家媒体进行报道。不过,作为在微博较早披露此视频的自媒体(金口娱言并非视频作者,也不是最早的网上披露者),金口娱言并不放心,十分关心被绊倒儿童郑某的情况。

于是,多方打听无果后,今天(5月23日)下午18:20,金口娱言给@天府新区华阳街道半边街社区留言,希望他能帮忙提供郑某家长的联系方式:您好!我是金口娱言,此前在微博转发“广场舞老人故意绊倒骑车儿童”事件视频而引发网友关注,我已看到你们关于此事的回应,我很关心这个孩子的情况,想找他家长了解一下,能否提供孩子家长的联系方式?谢谢!

不久,@天府新区华阳街道半边街社区给金口娱言回复了两条信息:

家长是我朋友的朋友,孩子无碍,当天带了口罩,脸没事,脚碰了一下有点痛,后头没事了。网络谣言说牙齿摔断吐血完全是子虚乌有。
还有,小孩子的家长昨天已经说了,他不想参与任何网络或者媒体的漩涡当中,娃娃没事他就很放心了,虽然老人的行为肯定是不可取而且是违背这个社会的道德文明起码的标准,但是,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网络的攻击已经对老人一家都造成很大的困扰了,她已经感到深深的自责和后悔了,而且她自身也有高血压等病。

收到@天府新区华阳街道半边街社区的回复,金口娱言依然疑虑难消,写了一篇很长的回复。因为字数太多,不便私信留言,只好另行发文如下:


谢谢您的回复。

虽然你们社区通报说孩子无伤,但许多网友依然牵挂孩子的情况。视频里孩子毫无防备,面部(尤其是是嘴部)重重砸向坚硬地面,倒地后捂着脸表情痛苦,久久无法起身。这种情况没有受伤?大家都不太相信。所以,我才会想找被绊倒孩子家长的联系方式,要进行相关核实。

您说孩子家长不愿参与媒体,可以理解,但不影响媒体追问。现在此事已经不是老人与小孩两家的事,而是一个公共事件,是一起网络舆情,事关人性良知、社会公德、法律尊严和地方形象。此事解决得如何,会在上述各个层面产生相应的影响,引发相应的讨论。

遗憾的是,你们“小孩无伤、委托道歉、家长谅解”的官方回应内容,无法消除网民的担忧。4月24日发生的事,5月21日网上披露,5月22日委托道歉,这种应急式“道歉”很难说满怀诚意,也很难体现您说的肇事者“深深的自责和后悔”。相反,这种明显带有舆论倒逼式的应对措施,甚至更加令人担忧:孩子的父母一个月来一直被蒙在鼓里,肇事的老人一个月来从未给受害者道歉过。这样的情况下,孩子的父母怎么会充分谅解对方?您信吗?反正我不信。

还有,您看看你们这条回应微博下面的评论,“洗地”内容排队出现。什么“多些宽容,得饶人处且饶人”,什么孩子“一不小心自己也会摔倒”,什么“人来人往磕磕碰碰难免的”,什么“孩子父母对道歉欣然接受”,什么“事情已经圆满处理了,大家也散了吧”……不知道说这些话的人,究竟是什么居心?如果是他们的孩子遭遇这样的伤害,他们还会这样坦然吗?对作恶者的宽容,就是对受害者的伤害。他们为何如此急切呼吁“大家散了吧”,阻挠大家对肇事者追责?这样的态度,怎么能体现化解问题的诚意,怎么能让全国网民放心?反正我觉得,越是这样着急洗地,就越是说明另有隐情,就越是需要媒体深挖和舆论追问。


至于您说的“网络的攻击已经对老人一家都造成很大的困扰”,我只能用网友的话来回答:“咎由自取!”没有人会平白无故地谴责一位老人,更不会全国网民集体谴责一位老人,这一切的后果,都是她无德行为引发的,别怪别人。正如媒体评论,她不仅绊倒了儿童,也绊倒了素质。至于她有高血压病,那是她的事,并不影响对她的追责。

作为一名成年人,尤其是受人尊敬的老人,居然故意绊倒正在快速行驶的骑车男孩,造成其突然摔倒、面部着地,而且毫无悔意,转身而去。这种行为已经违背人性公德,违反世俗法律。显然不是一句“委托致歉”就能一笔勾销的。

多位律师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已经明确表态:广场舞老人故意绊倒骑车儿童的行为,是明知出脚绊倒孩子会造成孩子受伤,仍希望此伤害结果的发生,属于“故意伤害”行为。对此,要根据儿童伤情来处理。如果构成轻伤,就要依法刑罚;如果不构成轻伤,则要治安处罚,至少是治安拘留。对于这种“故意伤害”,并非“委托致歉”就完了。网友都问,如果小孩骑车撞倒了这名老人,是不是“委托道歉”一下就可以了?

律师还说,当地警方应该根据网友爆料主动介入调查,依法处理,并及时公布调查结果,否则就会涉嫌失职渎职。此前,当地警方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已经明确表态“正在核实调查”,相信他们会根据核实调查情况,进行依法处理,给当事各方一个公道,给广大网民一个交代。

成都是“天府之国”,是“幸福之城”。提起成都,我希望大家首先想到的是大熊猫、都江堰、武侯祠和火锅,耳边响起的是“和我在成都的街头走一走”的动人歌曲,而不是眼前浮现“广场舞老人故意绊倒骑车儿童”的扎心画面。

我也深知,这事主要是肇事老人的问题,与当地无关。我只是希望当地有关部门能回应公众关切,依法处理此事,避免此事继续发酵,引发其他问题。

祝您工作顺利!


共9条评论
我想说的是
正如很多网友说的
如果反过来
是小孩儿把这个老太太碰倒了
孩子家长找到老太太家道歉
请问
老太太家会选择原谅吗?

我觉得律师说的很对
既然老太太在明知会对小孩儿造成危险的情况下
依然选择用脚把小孩儿绊倒了
那么她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判处行政拘留是应当的
也能给别人敲响警钟
2020-05-24 12:38回复 0
不过网络的力量用不好的话,是真的可怕
2020-05-24 12:47回复 0
如果是这个小孩子把老太太碰倒了
老太太家属一定要巨额赔偿
所以反过来
我觉得这孩子家长不应该轻易的选择原谅
2020-05-24 12:51回复 0
还记得重案六组第一部有个案子
老两口把儿媳妇杀了
肢解了
案子破了
老太太还跟警察说
我家老头子知道错了
我们老两口这么大岁数了
能不能就不追究了
我们保证下不为例{:heihei:}
2020-05-24 12:49回复 0
广场舞,啥时候灭绝就好了!
2020-05-24 13:20回复 0
岁数大了,脸就不要了,什么都倚老卖老,绊孩子的老太太,你家也有那么小的孙子孙女,换做是你你会怎么想?
2020-05-24 13:23回复 0
没看 全网曝光后
害怕了
让她家儿女上小孩儿家道歉
2020-05-24 13:39回复 0
这老家伙一辈子也没整明白做人的基本素质,就是故意伤害,不是道德层面,就是法律层面
2020-05-24 14:44回复 0
没看律师说吗
最低可以给老太太行政拘留
2020-05-24 14:57回复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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