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总是一件让人亢奋的事。
下班了,听到一声“哥、姐,喝酒去!”,那滋味,比喝酒本身有意义多了。
第一次喝酒,的确记不清;第一次醉酒,也不很清晰。但并不影响赴酒的爽气,一口气爽快答应,是最常有的;就算真有别的安排,脑黄金一运转,照样跟上场去。后来当然是一次一次地喝,一次一次地醉,鬼才记得清是怎回事。
都说酒有魔力,或许还真是这样。让人不能自己,狂饮肯定是一条重要的捷径。不论你钱多少,不论你官多大,几大口酒下去,保你像孙子一样,连亲爷爷也不会给好脸色。关键是胆大了,正是那句他二大爷常讲的名言“酒壮怂人胆”,酒后啥也敢啊!
有了“醉驾入刑”,场面收敛许多。不过也有例外,著名的“红绿灯”节目里,就有不少胆敢酒驾醉驾的,感情是着了魔怔了吧。
现在,偶尔也聚个场子,完全是几个投缘的,一起借酒吹牛侃大山,然后多了,再互相推拥着,跌跌撞撞,各回家去。
酒,总也是刺辣的。和情搅拌在一起,就更加浓烈,爽坏了。自古以来,好这口酒,图的,不过就是这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