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晚,中央政法委公号披露了香港暴徒收钱闹事的“工资条”:
500至5000块:这是普通学生参与暴乱的酬劳。钱多少,取决于参加游行的规模、在队伍中的位置、暴力程度、是否袭击警察等,女性示威者的酬劳高于男性。
3万块:这是一个13岁小暴徒参加几次暴乱活动后所获酬劳。这些钱,帮助他换了新款iPhone手机、游戏机、名牌运动鞋等。
1.5万块:这是《反蒙面法》出台以后,为避免“勇武”暴徒可能退缩的情况,参加暴力活动者的酬劳,大幅提高至每天1.5万块。
500万块:这是“勇武”核心成员收到资金以后,通过网络或街头招募的形式组织激进青年加入,将佣金的小部分给下面的“勇武”暴徒后,自己独占的“大头”。两个月,净赚超500万。
2000万块:这是在发动10月1日大游行前,“招募死士”计划所提供的“抚恤金”。“死士”需执行包括杀警、假扮警员杀人后嫁祸、纵火等一系列极端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