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京西园三区——众志成城战疫情,科学补碘保健康

  • 高月红
    Lv.6 名动一方
  • 2020-06-05 16:54:42
来自微社区:望京西园三区
备孕阶段为达到良好的碘营养状态,应食用加碘食盐。怀孕后应选用妊娠妇女加碘食盐或碘含量较高的加碘食盐,并鼓励摄入含碘丰富的海产食品,如海带、紫菜等。
哺乳妇女应同妊娠期一样继续选用妊娠妇女加碘食盐或含碘量较高的加碘食盐,并鼓励摄入含碘丰富的海产食物,如海带、紫菜等。
婴幼儿时期是生长发育的关键期,需要更多的甲状腺激素促进体格生长及神经系统发育。母乳喂养的婴幼儿,当母亲碘摄入充足时,能满足0-6月龄婴儿的需要;7-12月龄婴儿可以从辅食中获得部分碘;13-24月龄幼儿开始尝试成人食物,也会摄入少量的加碘食盐,可获得一定量的碘。婴幼儿的辅食中应有含碘丰富的海产品。非母乳喂养的婴幼儿饮食主要是乳制品。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在婴幼儿奶粉中必需加碘,加碘量为每100kJ加碘2.5~14.0μg或每100kcal加碘10.5~58.6μg。
儿童和青少年处于生长发育的关键时期,由于快速增长,对碘的需要量增加。因此,儿童和青少年时期应食用加碘食盐。
按照我国《食用盐碘含量》标准,如果食盐强化碘量水平为25mg/kg,每天摄入5g食盐,烹调损失率按WHO等国际组织推荐的20%计算,每天从加碘食盐中可摄入碘100μg;加上饮水和食物中摄入的碘,则能达到一般人群碘推荐摄入量(120μg/d),因此,除了居住在水源性高碘地区的居民不食用加碘食盐外,其他居民都应食用加碘食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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