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车作为隐喻:52岁男人最后的声音

原创 张3丰 中产生活观察

贵州安顺公交车特大事故,官方通报出炉了。这份通报值得好好阅读,它非常客观、冷静,但是也陈述了基本的事实和逻辑。

结论很简单,就和当初财新网的报道一样,52岁的司机张某钢,是承租房被强制拆迁后,产生了厌世情绪,故意把公交车开进湖中,造成21人死亡(包括他本人)。

通俗一点说,就是我们常说的“蓄意报复社会”,有些媒体在转述官方通报的时候,也使用了这样的标题。使用官方通报的语言,就是“针对不特定人群实施的危害公共安全个人极端犯罪”。

为张某钢所作的任何辩护都是不对的,这种行为绝对不值得原谅。当我们这么想的时候,有一个潜在的看法,就是如果张某钢的行为,针对的是“特定人群”,比如,拆迁队,街道办,似乎更让人同情一些?

为他辩护是没必要的,但是想办法去理解他的处境,却是必须的,因为处在这种绝境中的人,绝不止一个。对一个社会来说,如何避免让人陷入彻底的绝望,是相当重要的课题,否则,选择这种极端方式的人只会越来越多,整个社会就会像那辆公交车一样,看上去“正常行驶”,却随时有危险的可能。

就这场具体的悲剧而言,“社会”挽回这个绝望的中年男人,可能有三次机会:如果拆迁没有那么“果断有力”,给他留几天时间,让他进去看一看,收拾一下(财新报道曾有细节,张某钢赶到现场,想进去被拦住了);如果他打政务热线,得到的回复再有温度一些;或者当他打电话给女友的时候,女友能够真正意识到问题所在,对他有一些恰当的鼓励并迅速找到他安抚——或许就能避免悲剧的发生。

当然,这些都是假设。他所感受到的世界或者“社会”,并没有表现出挽回的意思。

这样,张某钢最后的行为,就是一种绝望的表达。官方调查也承认这一点,称他“为制造影响”。一个人决定这样做的时候,肯定知道自己也会死。连自己的死都不怕,还要什么“影响“?这是岁月静好的人们所不能理解的。但是,这也正是张某钢“最后的斗争”,他想通过这种行为,来反抗社会或者命运加在自己身上的巨大不公。那种“不正义”的限度,超过了自己生命的承受力。

但是,媒体用“报复社会”来形容这种行为,并不恰当。“社会”是什么?如果我们把社会理解成政府和个人之间“地带”,那在张某钢案件中,社会也是无辜的。

导致张某钢“厌世”念头的事情有很多,个人层面,离异,身后困难,看不到希望,甚至所为的中年危机,都是因素;政府方面,拆迁(为了加快发展),没有领取赔偿金(40平米7万多块,张某钢认为太少),申请公租房被拒(政府理由可能也正当)——在他房子被推到那一刻,也就彻底推倒了他的人生。

在这个过程中,“社会”恰恰是缺席的。有没有团体能够关心他?有没有人可以给他安慰和希望?有没有机构可以帮他维权?我们都看不到。“报复社会”,这个被报复的对象,恰恰是缺席的。

在政府(公权力)和个人之间,就是广阔的“社会”,但是我们不得不承认,这个空间是被大大压缩了。最终,公权力直接面对个人,当然拥有碾压对方的实力。而作为“萎悴的个体”,到哪里去寻求客观、理性的道路呢?最终他只能通过自己的死亡“制造影响”。

社会由无数个个体、社会组织和团体来组成。当个体声音得到声张,社会就能获得发育,反之,社会萎靡,个人最终也会失去最后的牵挂。但是我们看到的现实是,不但“中间地带”(社会)日益萎缩,而个体似乎也在崇尚一种碾压的狼性文化。

这种冷漠,有时候以一种进步的面目出现。昨天看到一篇文章,说“连x讯员工都开始逃离深圳了”,控诉的是深圳的高房价。后面的网友评论有一条非常经典:“是你自己的进步慢了,赶不上深圳的进步速度……”

这是相当可怕的观念。如果某讯的员工都赶不上,张某钢就更赶不上。当一个人无论如何都赶不上的时候,他就可能“制造影响”,逼迫你们回过身来。如果那个“社会”真的存在,它就像一辆公交车一样。你坐在前排,或者更好的靠窗座位,确实相当进步优越,但是终究还在车上。
钱包鼓鼓的邻邻
共51条评论
跟杨+一样:你不给我个说法,我就给你个说法。
找拆迁队打架?52岁的人了,打得过那些年轻的专业流氓吗?找官员说理?你见得着人家吗?
“被社会毒打”,他选择了还手。
2020-07-13 01:21回复 16
有一句话叫做“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比喻:在强大的压力之下,一点点力量的增加都会引起巨大的变化。🔔
这个事件中、这个52岁男人的精神世界早已崩塌了……这是多么“无望”和“绝望”“愤怒”之下才做出的疯狂行为啊……{:yaotou:}{:yaotou:}{:yaotou:}
2020-07-13 10:24回复 6
啥时底层居民能有尊严的活着?
2020-07-13 09:02回复 7
懒政和与民争利不是犯罪吗?值得同情吗?怎么样才能唤醒民众和当权者呢?靠上访/投诉/写信/告状能触及灵魂吗?我坚决反对绑架无辜者加害无辜者的行为,但坚决同情那些被强权懒政与民争利对民众疾苦漠不关心之官加害的百姓,因为我也是这类人的加害者,而且已经十年仍无结果,大家可以上网搜《马连道北里骗迁》,若不是我家长辈的苦劝,我也是想不开的,家里老人都是老党员老航天人,他们劝导我,努力工作,相信党相信政府可以解决好,然而,十年过去了,党在哪儿政府在哪儿?你们听到了民众呼叫了吗?你们听席大大的话了吗?
2020-07-13 11:39回复 7
不顺心的事多了,每个人都能遇到不顺的时候。每年自杀的人也不少,为啥自杀?肯定自己觉得遇到天大的难处,活不下去了。有的人跳楼自杀砸死无辜的人,评论说这人真坏,自己不找个清静的地方自行了断,还伤及无辜。这个人自杀带走一车无辜的人陪葬,反而有人让社会反思,让政府反思。
2020-07-13 02:55回复 6
写得好
2020-07-13 05:36回复 4
整个社会就会像那辆公交车一样,看上去“正常行驶”,却随时有危险的可能。….……对一个社会来说,如何避免让人陷入彻底的绝望,是相当重要的课题,否则,选择这种极端方式的人只会越来越多,
2020-07-13 07:48回复 4
{:guzhang:}
2020-07-13 21:11回复 0
一个人决定这样做的时候,肯定知道自己也会死。连自己的死都不怕,他想通过这种行为,来反抗社会或者命运加在自己身上的巨大不公。那种“不正义”的限度,超过了自己生命的承受力。这也是最后的斗争
2020-07-13 07:51回复 4
雪崩的时候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
2020-07-13 10:24回复 4
任何罪犯/犯罪嫌疑人都有辩护和被辩护的权利和义务,这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权利。什么叫”任何辨护都是不对“的?即使是罪大恶极的人同样也有辨护和被辨护的权利。辩护和原谅本不是一回事,法律也不得因辩护而加罪,这是法律的一项基本准则。
2020-07-13 11:27回复 4
普通老百姓都有过被人欺负的无能无奈吧,只不过还没到绝望的地步,能把欺负你的人怎么办,打不过骂不过 甚至你骂人家都没人能听见
2020-07-13 08:39回复 3
报复社会也就是让弱势群体当他的复仇工具呗!混账逻辑!冤有头,债有主,谁欠你找谁去!为啥让无辜的人做你的牺牲品!不值得同情,反而遭民众鄙视,唾骂!
2020-07-13 08:58回复 3
说的对,不能连累别人
2020-07-13 13:16回复 0
树叶不是一天黄的,人心不是一天凉的。
2020-07-13 15:51回复 3
民众的美好向往就是有质量的活着……
2020-07-13 08:48回复 2
说的有道理!张某钢最后的行为,就是一种绝望的表达。
2020-07-13 09:15回复 2
这个事件外国媒体也报道了📌影响多不好啊{:yaotou:}
2020-07-13 10:26回复 2
7万多补偿金还少?别忘了,那房子产权不是他的,而且他一直不在那儿住,而是出租牟利。
2020-07-13 10:59回复 2
总之、是活得挺艰辛的、感觉走投无路、没了指望、不然、好好儿的寻死干什么?!
2020-07-13 15:31回复 0
北京三环内的平房,个人产权的很少,给他们一点儿补偿,就让他们搬走?
2020-07-13 18:29回复 0
特别是正腐,{:shutup:}{:shutup:}
2020-07-13 12:27回复 2
体制不改,年年发生
2020-07-13 15:06回复 2
无论如何他都是错的举动,但百姓中又有多少无奈无处诉说和无人解决。
2020-07-13 15:18回复 2
命都不要了,谁还在乎对错?
2020-07-13 15:25回复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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