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2号)精神,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并经人社部、财政部审核同意,现将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自2020年1月1日起,对2019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以下简称“退休人员”),以及按照《关于颁发〈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1978〕104号)办理退职的人员(以下简称“退职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
二、调整办法
(一)定额调整
企业退休人员、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60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3元。
(二)挂钩调整
1.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职人员、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5元;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退休人员,在每人每月增加15元的基础上,缴费年限在15年以上的部分,缴费每满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每人每月再增加1.5元。
2.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职人员,每人每月按照本人2019年末的月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6%增加基本养老金。
(三)高龄调整
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职人员,截至2019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50元;年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70元。此外,对于女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5元。
(四)适当倾斜
1.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照本通知前述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后,月基本养老金不足3376元的,补齐到3376元。
2.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企业退休人员,按照本通知前述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后,月基本养老金不足3376元的,缴费年限在15年以上的部分,缴费每满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每人每月再增加1.2元。调整后的月基本养老金最高增加到3376元。
三、资金来源
本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其他人员按原渠道列支。
四、发放时间
本次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于7月底前发放到位,今年1至7月份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一并补发。

市人社局 市财政局
2020年7月9日
钱包鼓鼓的邻邻
共38条评论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调整本市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京人社养字〔2020〕80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参加北京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2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市退休人员2020年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经批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本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范围内,2019年12月31日前经批准已办理退休(含退职、退养人员,下同)手续的人员,自2020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

二、调整办法

(一)每人每月增加50元。

(二)退休人员按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调整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满10年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对于不足整年的月数,每月增加0.25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退休人员(不含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5元。

(三)退休人员按下列绝对额调整基本养老金: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前,月养老金低于5646元的,每人每月增加65元;月养老金在5646元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

其中,调整前月养老金在5646元及以上的,按绝对额增加养老金后(不含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增加的调整金额),低于5711(5646+65)元的,补足到5711元。

(四)企业退休的军队转业干部、原工商业者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后,低于调整后我市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平均水平。

(五)企业退休的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按原劳动人事部《关于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的通知》(劳人险〔1983〕3号)规定,享受原标准工资100%退休费的老工人,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75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45元。

(六)在按照上述规定增加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2019年12月31日(含)前年满65周岁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员,再按照下列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1.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55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65元;年满80周岁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75元。

2.缴费年限30年及以上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元。

(七)企业退休的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原标准工资100%退休费的老工人,按照本条第(五)款、第(六)款规定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作为每年增发1~3个月生活补助费的基数。其增加部分自本通知执行之月起,一次性全额发给。

三、资金来源

此次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

四、其他问题

(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范围内,按照原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的通知》(京劳社养发〔2001〕74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有正常事业费的中央转制单位,转制前已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调整,仍执行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原人事部、财政部、科技部、建设部《关于转制科研机构和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转制前离退休人员待遇调整等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2〕5号)的规定。

(二)民政部门管理的地方退休、退职人员按此通知执行。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财政局

2020年7月13日
2020-07-14 21:36回复 1
哈哈还是以自己实际到账为准吧
2020-07-14 22:06回复 0
这个和电视上的一样{:guzhang:}
2020-07-14 22:29回复 0
7月底前发放到位!
2020-07-14 09:01回复 0
{:guzhang:}
2020-07-14 09:41回复 0
这是北京的吗?
2020-07-14 11:17回复 0
yes
2020-07-14 12:39回复 0
谢谢
2020-07-14 12:57回复 0
感谢!{:guzhang:}{:guzhang:}{:guzhang:}
2020-07-14 12:25回复 0
好消息{:guzhang:}{:guzhang:}
2020-07-14 13:15回复 0
今年的5%和去年的5%少涨好几拾元!
2020-07-14 13:22回复 0
我算了一下也就是2.6,说好的5呢……
2020-07-14 13:47回复 0
被平均了
2020-07-14 13:49回复 0
涨了就比不涨强👍
2020-07-14 15:13回复 0
就是就是
2020-07-14 18:38回复 0
明天就是15号了!
2020-07-14 16:17回复 0
好事
2020-07-14 17:14回复 0
我的已经到账了
2020-07-14 19:02回复 0
祝贺祝贺!
2020-07-14 19:39回复 0
好像不准确。
2020-07-14 20:13回复 0
没到账?
2020-07-14 20:33回复 0
已到账。
2020-07-14 20:43回复 0
我有另一个版本。
2020-07-14 20:44回复 0
已最后到账为准吧,无论什么版本
2020-07-14 20:49回复 0
对老年人的好,是功德无量!!!
2020-07-14 20:45回复 0
对!感恩!
2020-07-14 20:50回复 1
刚算的不对呀!
2020-07-14 20:51回复 0
应该已经到账了,还是以到账为准吧哈哈哈
2020-07-14 22:07回复 0
普涨50元,不是60元。
2020-07-14 21:19回复 0
年功工资是3元,不是1.5元。
2020-07-14 21:22回复 0
高龄补贴是从65周岁开始,每人每月45元。
2020-07-14 21:26回复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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