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推动京津冀住房公积金协同发展相关工作》的通知。支持租住京津冀地区保障性租赁住房提取北京住房公积金,通知自2025年5月1日起已执行。
按照此前政策,职工在京租赁住房的,才可申请提取北京住房公积金。通知执行后,职工租住津冀地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可参照在京租赁保障性租赁住房提取条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以实际月租金作为每月提取限额,不受月缴存额限制。
职工在天津、河北租住保障性租赁住房,具体该如何申请提取公积金?据悉,职工应提供身份证、租房合同、租金支付凭证等提取材料,在住房公积金个人网上业务平台、“北京公积金”APP、“京通”小程序进行线上申请,并持相关材料到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部柜台审核。如上网不方便,也可以直接到上述管理部申请办理或向租房地公积金中心申请“跨省通办”提取住房公积金。
目前,京津冀三地建立了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跨地协查机制。京津冀三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办理公积金行政执法案件过程中,可委托三地其他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协助调查核实案件当事人联系方式、住房公积金开户缴存情况、生产经营现状等与案件办理有关的信息,提升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存在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行为的缴存职工,其个人账户在京津冀三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之间相互转移的,违规提取的不良记录随个人账户一并转移,实现违规提取信息共享。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按照所在城市相关政策要求采取相应管理及惩戒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