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基层管理工作
提升地区公共服务
近日,来广营乡政府
对社区管辖范围和四至边界进行了合理调整
赶快来一起看看调整情况吧
以后到社区办事千万别走错喽
部分社区管辖范围调整
1、原由北苑三号院社区管辖的北苑二号院小区15号楼5-6单元,及航空医院家属楼1号楼、2号楼、3号楼及平房,划归北苑二号院社区管辖。调整后,北苑二号院社区、北苑三号院社区以北苑二号路为界。
2、原由北苑三号院社区代管的秦城监狱及公安部家属楼,划归青年城社区管辖。
3、原由青年城社区代管的金茂悦、城市绿洲、安雅苑、安通苑小区,以及新建的戎辉苑、恒大名都、恒大书院小区,待北苑社区筹备处成立后,正式移交管理。
4、原由紫绶园社区、黄金苑社区分管的北苑六号院小区,划入新街坊社区管辖范围。
5、原由立城苑社区管辖的东方郁金香小区,划归立清路第一社区管辖。调整后,立清路第一社区、立城苑社区以京包铁路(地铁13号线)为界。
6、易事达休闲购物广场,划归绣菊园社区辖区。
7、立水桥安立路与北苑路交汇处以南三角地带,由黄金苑社区管辖。
社区管辖边界勘定 所有社区均以道路、铁路、河流、围墙等明显标志物,划分四至边界,明确管理责任。具体管辖范围见来广营地区地图。其中,涉及公园、绿地、道路、铁路沿线、河流沿线等区域环境治理工作仍由园林、环卫、铁路、水务等相关责任单位负责,社区负责做好公共服务和有关协调工作。
1、北卫家园社区:东至新北路,南至来广营地区与大屯街道分界线,西至北苑路,北至北五环路。
2、北苑一号院社区:东至北苑一号院东墙,南至北五环路,西至北苑路,北至北苑一号院小区北墙(北苑二号院南墙)。
3、北苑二号院社区:东至北苑二号院东墙,南至北苑二号院南墙,西至北苑路,北至北苑二号路。
4、北苑三号院社区:东至清苑路,南至北苑二号路,西至来广营乡与奥运村分界线,北至红军营南路、北卫新园北墙。
5、青年城社区:东至北苑东路,南至北苑中街,西至红军营路,北至红军营南路;北苑中街与红军营路交叉路口西北角商业楼除外,由红军营村管辖。
6、红军营社区:东至红军营东路,南至北苑小街,西至红军营路,北至北苑中街。
7、新街坊社区:东至秋实街、双营路、秋实东街、康宏瑞普东墙,南至北苑五号院五区南墙、康宏瑞普南墙,西至来广营地区与奥运村街道分界线,北至春华路。
8、茉藜园社区:东至秋实东街,南至双营路,西至秋实街,北至春华路。
9、清友园社区:东至清苑路,南至筑华年小区南侧院墙,西至秋实东街,北至春华路。
10、朝来绿色家园社区:东至来春园小区东墙、北苑东路,南至红军营南路,西至清苑路,北至红军营东路、来春园小区北侧围栏。
11、时代庄园社区:东至北苑东路,南至红军营东路、来春园小区北侧围栏、广来路,西至清苑路,北至京包铁路(地铁13号线)
12、紫绶园社区:东至清苑路,南至春华路,西至秋实东街,北至京包铁路(地铁13号线)。
13、绣菊园社区:东至秋实东街,南至春华路,西至秋实街、来广营地区与奥运村街道分界线,北至京包铁路(地铁13号线)。
14、莲葩园社区:东至秋实街,南至锦芳路、锦芳北街,西至清河东岸,北至京包铁路(地铁13号线)。
15、黄金苑社区:东至锦芳北街、奥运村街道与来广营地区分界线,南至奥运村街道与来广营地区分界线,西至清河东岸,北至清河南岸。
16、立清路第一社区:东至清河西岸,南至朝阳区与昌平区分界线,西至朝阳区与昌平区分界线,北至京包铁路(地铁13号线)。
17、立城苑社区:东至清河西岸,南至京包铁路(地铁13号线),西至朝阳区与昌平区分界线,北至立水桥东一路。
18、清河营中路社区:东至水岸中街,南至京包铁路(地铁13号线),西至清河东岸,北至水岸南街。
19、广达路社区:东至广顺北大街,南至北五环路,西至京承高速,北至广顺北大街。
20、清苑路第一社区:东至北苑东路,南至水岸南街,西至清河东岸,北至清河南岸。
21、清苑路第二社区:东至北苑东路,南至京包铁路(地铁13号线),西至中国铁建广场西侧道路、清河营东路,北至水岸南街。
22、清苑路第三社区:东至清苑路,南至京包铁路(地铁13号线),西至水岸中街,北至水岸南街。
23、清苑路第四社区:东至清河营东路、中国铁建广场西侧道路,南至京包铁路(地铁13号线),西至清苑路,北至水岸南街。
24、北苑社区:东至红军营路、北苑小街、红军营东路,南至北五环路(达世行、曲美家具除外,由红军营村管辖),西至清苑路、北苑三号院东墙、北苑二号院社区东墙、北苑一号院东墙,北至红军营南路。
温馨提示 1、此次社区、村管辖范围调整自通知发布之日起生效,涉及管辖范围调整的社区将在一周内做好交接工作。乡政府已要求涉及小区、楼宇划出的社区,及时将相关区域内社会单位、居民情况等基础信息、工作档案移交给接手社区,交接双方应加强沟通、积极配合,确保社区管辖调整工作有序、顺利推进。
2、对于新接手的社区,乡政府要求居委会及时将管辖调整通知、调整后社区四至范围、居委会办公地点、电话等必要信息,在小区公告栏、楼宇单元门等明显位置张贴公示,并积极利用社区网站、微博、微信等渠道广泛告知。
3、为方便居民办事,此次管辖范围调整设置三个月过渡期。在2017年6月30日以前,如有居民到原管辖社区办理业务的,原管辖社区将继续受理,并主动告知管辖调整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