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其中明确,加快拆除改造D级危险住房,通过加固、改建、重建等多种方式,积极稳妥实施国有土地上C级危险住房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非成套住房改造。
《意见》指出,要持续推进既有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鼓励居民开展城镇住房室内装修。加强老旧厂房、低效楼宇等存量房屋改造利用,推动建筑功能转换和混合利用,根据建筑主导功能依法依规合理转换土地用途。
同时,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整治改造。更新改造小区燃气等老化管线管道,整治楼栋内排风烟道、通风井道等,完善小区停车、消防、通信等配套基础设施,全力消除安全隐患,并支持有条件的楼栋加装电梯。
此外,推动老旧街区功能转换,因地制宜打造一批活力街区。改造提升商业步行街和旧商业街区,丰富商业业态,创新消费场景。保护传承城市历史文化。全面调查老城及其历史文化街区,摸清城镇老旧小区、老旧街区、老旧厂区文化遗产资源底数,划定最严格的保护范围。加强老旧房屋拆除管理,不随意拆除具有保护价值的老建筑、古民居,禁止拆真建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