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案惊奇!三名大学生用自来水诈骗60万元!

2024年9月26日,长沙市公安局望城分局接到线索反映,长沙市望城区某学院附近疑似有人以快递形式贩卖毒品。经查,公安机关发现 所谓的毒品是经过简易包装后的自来水、维生素片和口香糖,而卖家竟是就读于该学院的三名大二学生。

“我们认为买这种东西的人知道自己的动机见不得光,不会报警的。”彼时,刘某刚刚年满18周岁,达到了通过物流公司保密发货的年龄,一番评估后他觉得此事风险小、收益大,是个不错的商机。

刘某通过短视频“自学”了一整套行骗流程,在宿舍捣鼓了几个月后,引起室友向某的好奇,听到可以挣钱,两人一拍即合,又拉来室友伍某,想着一起把“生意”做大。刘某负责统筹,向某和伍某则主要负责包装发货,三人分工有序,生意做得“有声有色”。 直至2024年9月案发,被公安机关认定的犯罪数额已达60余万元。

“以三名大学生之力很难达到这样的犯罪规模。”望城区检察院接到线索后,立即依法介入。检察官在阅卷时发现疑点: 三名大学生在短期内完成数十万元交易,快递单显示发货地址却涉及多省。

该院向公安机关提出引导侦查意见:固定微信聊天记录、交易流水等电子证据,重点筛查“引流—接单—发货”的资金流向;梳理快递面单信息,反向追踪上游人员。

经查,侦查人员在刘某手机里发现其与胡某的长期联系记录。胡某团伙专门在短视频平台用“液体”“白色药片”等隐晦词汇引流,将客户“甩单”给刘某等多个“发货点”。随后,胡某等7名上游人员(均另案处理)在海南、广东等地相继落网。

2025年3月,该案被移送至望城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机关认为,刘某等人主观上具有诈骗故意,客观上通过虚构药效、伪造产品介绍骗取财物,遂以涉嫌诈骗罪提起公诉。

经法院审理,6月16日, 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二个月,并处罚金20.3万元;向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7万元;伍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5万元。
共2条评论
2025-09-14 08:06回复 0
学习的不错。
2025-09-14 09:02回复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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